爱书屋 - 言情小说 - 病美人倒拔垂杨柳[GB/四爱/穿书]在线阅读 - 一 我是一个有理智的好色之徒

一 我是一个有理智的好色之徒

    0

    我穿成了修仙文里的第一美人女配。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美了。

    身娇体柔,弱柳扶风。

    已严重影响到我打人。

    这让我京城第一女打手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所以——

    李好奘,是我给自己的新名字。象征着我被命运夺走的健壮。

    我要变得更强、更奘。这是我此时所想的。

    我害怕自己失去健壮,即使已经失去。

    绝望地开始撸铁。

    1

    李湮柔,经典修仙小说《鹤鸣仙侠传》中的女配,是全书第一美人,也是男主的白月光。

    最初,男主走上修仙之路,就是为了给她治病,只可惜红颜薄命,终归是没能救回来,这才从女主降格成了女配。

    她死的时候,京城书粉万人同悲,作者弄潮阁主家门口的刀片堆得比山还高。

    只不过这厮忒不要脸,把刀片收集起来全当废铁卖了,还拿卖刀片的钱在京郊换了一套大宅子。

    ……

    总而言之,《鹤鸣仙侠传》就是当下全京城最畅销的小说,只不过作者隔三差五拖更,从不按时交稿。

    书商走投无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找上我,重金雇我上门催稿。

    2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业界口碑,由此攒来。

    虽然在此之前,我只催过债,没催过稿,但想来应该大差不差。

    于是拿到定金的当天,我就带着手铐皮鞭上门催稿,终于见到了作者的真容——

    《鹤鸣仙侠传》的作者弄潮阁主,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但笑容鸡贼兮兮的俊秀小书生,见我上门催稿,竟然妄图靠色诱我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可笑,真当我京城第一女打手是那种好色之徒?!

    ……

    我确实是。

    但我是一个有理智的好色之徒。

    所以揩够油后,我反手把他关进小黑屋,把我和他铐在一块儿,然后抡圆了胳膊,甩着鞭子唬他更文。

    他挑灯伏案,一边奋笔疾书,一边嘀嘀咕咕。

    他骂我白嫖,我骂他拖稿。

    他骂我无耻,我骂他拖稿。

    他骂我霸道,我骂他拖稿。

    ……

    他破防了,哽咽着说:「别骂了别骂了,已经在写了。」

    3

    弄潮阁主赶稿赶到三更,我抡着鞭子陪他到三更。

    他放下笔,殷勤地要帮我按摩手臂:「抽累了吧?要不歇会儿……」

    我拿鞭子指着他的稿:「写。」

    他立马回头就写。

    ……

    但写了会儿,他又放下笔,殷勤地问我:「你饿不饿啊?要不一块儿吃碗阳春面?」

    我拿鞭子指着他的稿:「写。」

    这回他崩溃了,开始撒泼,发出蝉鸣般滋儿哇滋儿哇的噪音:「饿死啦——饿死啦——」

    我被他吵得头大,一把掐住他的后颈,押着他去了厨房。

    4

    水开了。

    锅里白雾蒸腾,氤氲得他目光都好似含情,怎么看都有点儿大病,可别是斯德哥尔摩剧情。

    我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作势要抡他,他立马吹着口哨转过头认真煮面。

    阳春面终于出锅了。

    清汤细面撒葱花,流心蛋加猪油渣,热腾腾地冒着气,香得简直要人老命——

    这绝对是我这二十来年吃过最香的阳春面!

    他得意兮兮地问:「好吃吧?」

    我点点头:「确实好,下回还来催你稿。」

    他秒蔫。

    可见爱恨就在一瞬间。

    5

    但阳春面一吃完,我就开始犯困,方觉弄潮阁主其心可诛——

    这厮果然鸡贼,竟然喂我碳水,让我瞌睡。

    「困了就去睡吧。」他晃了晃手腕上的铐子,长长的锁链抖得叮当响,「你看,咱俩绑在一块儿,我也跑不了。」

    见我仍撑着不睡,他竖起三根手指发誓:「保证让你一觉醒来就能看到写完的稿!」

    我困眯了眼,强打着精神追问:「没看到怎么办?」

    他脖子一梗:「不然抽死我?」

    我笑了:「凭什么奖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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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还是信了他的鬼话。

    我躺到床上,脑袋一沾枕头,几乎就要睡着。

    而他候在床边,低眉望着我,还俯身给我掖了掖被角。

    那感觉莫名很熟悉,熟悉到我脱口而出:「咱俩以前是不是认识?……」

    可没得到答案,我就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我京城第一女打手李顽韧,就穿成了鹤鸣第一美人李湮柔。

    7

    李湮柔确有天人之姿,当之无愧第一美人。但离谱的是,在容貌上,她居然真与我有九分相似。

    由此可见,我果然天生美人胚子,如今一身王霸之气,全靠后天努力。

    我是第二任京城第一女打手,第一任是我娘,所以说,我干打手这一行,纯粹是女承母业。

    我打小父母双亡,被我娘捡回去养。她说我从小体弱多病,好几次差点捱不过去,但冥冥之中似有天意,最终都能化险为夷。

    我命虽薄,却够硬,有顽石之坚,又有利刃之锋,故名「李顽刃」。我娘又怕过刚易折,所以改「刃」为「韧」,就有了我如今的名字。

    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改命,先改名,好名才能有好命。

    今天叫湮柔,明天就死球;

    今天叫顽韧,明天会打人;

    今天叫好奘,明天奔富强。

    于是我化名李好奘,在修仙界的凡间,勤奋地撸起了铁。

    8

    我时常怀疑我的穿书跟作者弄潮阁主有关系,但我没有证据。

    直到男主下山来给我送药,我见到了男主的真容——

    夭寿了,男主齐错玉居然跟弄潮阁主共享同一张脸!

    妈呀,这老鸡贼好生自恋!

    好在男主目前看起来还算正常,至少笑起来不像他那么鸡贼,否则我真怕手里的砖头情不自禁拍他脸上——

    没错,男主第一次下山来给我送药的时候,我正在搬砖。

    9

    男主从小长在村里,又很早上山修仙,没见过什么世面,也算情有可原。

    看到我搬砖的时候,他声音都在抖:「你这是作甚?」

    搬砖啊,不然呢?

    他问我为什么要搬砖,我说我要帮王大娘翻新房子,她不育不婚,无女无子,拿我当亲闺女疼,我当然要让她过上好日子——

    顺便健个身。

    他说他来帮我搬砖,我让他赶紧滚蛋,想锻炼就自己找活儿干,休想偷我器材。

    ……

    男主识相地留下灵药走了。

    他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说下回找到灵药了再来看我。

    我朝他一摆手,告诉他下回来要是看到我在忙,不用敲门,直接搁门口。

    10

    男主上回送来的灵药确实有奇效。

    一颗下去,我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连搬砖都满足不了我了。

    我就去学了打铁。

    所以男主第二次来给我送药的时候,我正在打铁。锤铁铮鸣,火星四溅,惊得男主直夸我有嵇康遗风,只恨手头无琴,没法给我配一曲《广陵散》。

    再后来,打铁都失去了挑战性,我就顺便给自己打了一口铁鼎。

    于是男主第三次来给我送药的时候,我正在举鼎。力拔山兮,虎啸风生,震得男主直呼「姑娘真乃霸王也!」,并当场给我吟了一曲《垓下歌》。

    等到男主第四次来给我送药的时候,我就更厉害了,直接当着他的面来了个「倒拔垂杨柳」。

    饶是身经百战,他仍是露出了被雷劈过的神情:「你……你这……你这又是作甚?」

    我扛起柳树,挺直了腰杆,朝他一扬下巴:「怎么,鲁达拔得,黛玉拔得,我拔不得?」

    ……

    男主拜服了。

    这一刻,他终于承认,他对力量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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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第五次来给我送药的时候,我什么都没干,就坐在家里等他。

    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李湮柔就是在吃完男主第五次送的药后死的。

    所有读者都以为,这第五次的灵药,能够根除她身上的病,为她筑基,此后,她就能与男主一同踏入修仙界,结为道侣,修成大道。

    可谁知,因为体质太虚,承受不住药力,她竟被灵药反噬,油尽灯枯而死。

    ……

    这么坑的剧情都写得出来,可见弄潮阁主被寄刀片,纯属活该。

    现在我是李湮柔,这药我可以选择吃,也可以选择不吃,优势在我。

    我还是决定赌一把——

    就赌我现在的体质能扛得住药力,筑基成功,拜入鹤鸣宗。

    于是我接过男主手中的灵药一口服下,静待起效。

    ……

    很好。

    我暴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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