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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应该担心自己和狗子的小命还能不能保住。微微隆起的小土丘,上面没有一根杂草,灰色的泥土松散的堆积在上面,仿佛只要一阵雨或是踩上两脚,就能把这个小山丘给平了。当然,少年没有那么想。他看着小土丘前面的空地,那里有半块墓碑,碑文字体被风雨冲刷的看不清原本模样,唯有凭借墓碑的形状,能判断出这是墓碑的上半截,想来看不清的字样应该刻的就是墓碑主人的名字,也就是这座看出是坟地的孤坟主人的名字。少年想不出一个孤坟,有什么可以吸引他的。总不能是有讨债鬼盯上他,非要他还债吧!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想到那么奇怪的方面去,少年摸着胸口,发现刚才那种奇怪的吸引力已经消失不见了,夜色正深,一阵风吹来,少年抖了抖,拢着衣襟,弯腰揉了揉狗子的脑袋,“看样子已经没事了,我们回家吧!”带着狗子到山上溜了一圈又回家的少年,成功的忘记了自己身上的异样,毕竟在他说要回家的时候,雾气已经不能挡在他的眼前,而是收缩向下,缠在了他的腿上。不会给他带来丝毫感觉的雾气,收缩过后,存在感就变得更加薄弱,少年忽视了雾气,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少年回去一觉睡到天亮后,夜里发生的事情已经被他抛之脑后,自动将其归结成奇幻的梦境,没有当真。自那以后,少年发现他家养的黑狗及其喜欢咬他的腿,也不是真咬,而是虚张声势的那种,突然窜到他的面前,在他的腿边嗷呜一大口,明明什么都没有咬到,狗子却满脸欢喜,好像真的咬到什么东西似的。第二章西桥村(一)宿臻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恰好是傍晚,将散未散的余晖把西边的云霞染成了重重叠叠的红,他拉着行李箱顺着人潮走到出站口,本想打个出租车回家,谁知竟听到有人在站外喊他的名字。“宿臻哥,宿臻哥,看这里呀!”小姑娘的声音在躁杂的人群中脱颖而出。宿臻顺着声音看去,拥挤的人群中只看得见一个又一个黑漆漆的后脑勺,根本看不到声音的主人,而且他也想象不到有谁会特地来这里等他。毕竟他回来的消息,除了隔壁的大爷爷以外,谁也没通知。要么是他幻听了,要么就是喊得不是他。宿臻不怎么在意的收回视线,从市里的车站打车回去再快也要花上一个多小时,不管他怎么赶,回到家天一定都是黑的。他还记得市里的出租车一向是不往他们村跑晚班车的,也不知道隔了几年,这种莫名其妙的规矩有没有改掉。“哥,我都那么大声喊你了,你怎么不理我呀?”伴随着拽袖子动作的,还有小姑娘略带委屈的声音。声音听上去有些耳熟,宿臻回头看,发现人也挺眼熟的。圆圆脸的小姑娘,剪了一个波波头和齐刘海,衬的小脸越发的圆润,一只手拉着他的衣袖,另一只手拽着她自己校服的衣摆,不怎么高兴的嘟着嘴,像是在和他赌气似的。宿臻回过神来,拍了拍小姑娘的肩膀,说:“我还以为是听错了,你现在不应该在上学么?”小姑娘叫宿雪,是宿臻大爷爷家的孙女,按照辈分来说,是他的堂妹。是个高三生,明年就要参加高考,现在应该正在学校加班加点的复习,为来年的高考奋斗,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今天是星期五,我准备回家拿衣服,打电话回去的时候,爷爷说你今天回来,让我和你一起回去。”宿雪是住校生,学校寝室就那么点大的地方,想要把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放在寝室里,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每到换季的时候,她总要回家一趟,为了拿换季的衣服。毕竟她手上没几个闲钱,也买不了几件新衣服。宿臻点点头,带着宿雪去找出租车。还是和从前一样,但凡听到是往西桥村去的司机,都是摇头拒绝的。宿雪伸手戳了戳宿臻的手臂,小声提醒道:“出租车都是不走那边的,你应该去问那些私家车。”她指着混在一圈出租车里面的黑色小轿车,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你之前回去,也是找私家车?”宿臻皱了下眉,又问道:“大爷爷没有来接你?”“爷爷有空的话就来接我,要是有事,我就不回去的。”宿雪乖乖的回答道。她和宿臻是堂兄妹,两人之间差了七八岁,也可以说是宿臻看着长大的,平日里她最喜欢宿臻这个哥哥,同样的也最怕宿臻对她不满意。“小孩子总以为世界都是美好的,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你一个人的时候,要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等到真的受了伤,才说是自己没有防备惹的祸。”宿臻一边说,一边发信息住在市里的父亲,他还在火车上就想到如果打不到车,就让他爸开车过来接一趟。刚才多嘴那么一问,除了想要试试看,也还有往深里打听的意思,毕竟把送上门的生意推掉的事情,还是很特别的,更别提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个例,而是惯例了。不过打听到一半,他突然想到宿雪还跟在他身边,如果打听不到什么,那还好,要是打听到什么消息,把小姑娘吓着了,那就不好了。因为宿爷爷身体不好,宿承修也就是宿臻他爸这些日子一直都是待在西桥村,也就是今天回市里收拾东西,刚出门准备回村就收到宿臻发过来的消息,这可不就是巧了么!过来的接人的宿爸爸秉持着沉默是金的原则,并没有主动和宿臻说话。不得不说,这让宿臻感觉到了些许的放松。如果不是接到爷爷病重的消息,他大概还会继续在外面混日子,守着一家小店,挣着勉强维持生计的钱,绝口不提回家的事。宿臻不是冷血心肠的人,也没有和家里人闹什么矛盾,躲在外面也实属迫不得已。犹记得十六岁那年的夜里,他像是鬼迷心窍一般,带着家中的黑狗去了后山,原本他以为后山之行并没有对他造成什么影响,然而日子久了,他才知道有些东西是在悄无声息中慢慢改变的。比如说,他身上多出来的绷带状的东西。外人看不见,也摸不着,只有他自己能感知到的绷带,从一开始的白雾模样渐渐凝实,最后变成了医院里常见的医用绷带模样。它从他的脚下开始,经过七八年的时间,由下而上的已经长到他的胸腹之间,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蔓延的速度似乎是加快了,也许再过不久就能长到他的脸上,也不知道他到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天空渐渐被墨色渲染,市里道路两旁的路灯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