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屋 - 耽美小说 - 天籁纸鸢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7

    十二章雨红

语欢在街头躺着,梦梦铳铳,也不知过了几日。伤口凝结,可是因为环境肮脏,里头都结了脓,稍微一动,便会疼得彻心彻骨。于是只好跐住在原地。

在街边待多了,才知道百家饭也分个三六九等,托钵沿门也要讲个技巧。复正茂步入中年后便开始信佛,轻财好施,隔三差五的,就要派丫头家丁人到庙间施舍,顺便挂上个晨耀的名儿。因此,晨耀垮台对乞丐们来说,绝对不气长。发善心的人不是没有,只是一个善字,说什么也得建立在享福之下。自己先吃饱了,撑的不行,残羹冷炙,扔给乞丐。

乞丐们的口味都给晨耀养刁了,习惯吃热馒头熟米饭,尽管并不美味,接过冷菜,还挑三拣四。不过乞丐终究是乞丐,烂萝卜头,对他们来说就是质地差些的菜。不似语欢,觉得那玩意儿狗吃了都会生病。况且,里头若加了毒药,那才叫栽。所以,坚决不吃嗟来之食。

其实语欢也挺傻,在他当少爷的时候,嫣烟也曾这么问过他。语欢答曰:那些个叫花子,贱命几十条,恐怕叫人毒他们,都嫌浪费了药钱。

后来,语欢去西湖旁,打探小妾们的消息。穿的衣服邋遢,人走在街上,腰板再直不起来,而别人对他还是同样的反应:远之。不过,以前是敬而远之,现在是嫌而远之。

谁会知道,这个肮脏的小乞丐,就是晨耀山庄不可一世的复小公子?

连问了几个人,都躲开他。最后遇到个老翁愿意同他说话。除了没有言之及复轩的消息,别的都了解个大概:首先,所有人都以为复语欢死了。九皇子前几日清晨,就已离开杭州,赶回京师。据说最近受到皇上重赏,那叫一个意气风发;再谈复容,差九皇子那么一丁点儿,但也是加官进爵,侯爷成了王爷,家人跟着鸡犬升天,连带新妻筱莆也成了王爷夫人,统统辉煌得光芒万丈;春小爷回了苏州;复霞复樱回娘家后,被迫改嫁,对象是个大户人家,自然免不得给人说三道四;再提到嫣烟,似乎是女妾中反应最激烈的一个,死活不相信语欢死掉,骑马围着杭州转了好几个圈儿,最后被天地教的人接走,就再没个音讯;淡水也跟着去了。

一生肝胆向人尽,相识不如不相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走了,走了,统统都走光了。

突然意识到这一点,再看着晨耀高耸的楼宇,鼻子一酸,泪珠子在眼眶里打转。

复正茂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男儿有泪不轻弹。复夫人说,儿子,爹娘宠你,你可以任性,可以放肆,但一定要像你爹那样,当个真正的男子汉。所以,不能脆弱。

爹,娘,孩儿谨遵教诲。

语欢用脏袖子擦擦眼,谢过老翁,自个儿离开了。

江南之雨,风送满长川。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春天,又是一个轮回。

岸边人家,小院墙头,杏花春雨,似水柔情。湖旁一艘大船,似乎自苏州而来。

语欢盯着那大船发呆,忽然有人重重拍他的肩。语欢身子虚弱,险些摔跤。还未回头,身后的人便叹道:“怎么,你们杭州人的体质都这么差么。我到何处才能找到个好使的人,螺蛳壳里做道场啊……”语欢回头,那人还在叨念。

是个女子。身材姣好,相貌平庸,最好玩的是,一条眉毛忒粗,乍眼看去,就像是连着的,像极了毛毛虫。那女子手中拿着一壶酒,脸红通通的,一脸醉容。

语欢生活中的女子,除却星月较泼辣,无一不是月画烟描,粉妆玉琢,安静得就像观音庙里的菩萨。一遇到这种素面朝天还如此罗嗦的,还有些不习惯。

那女子上下打量他一趟,咂咂嘴道:“这位小伙子,你杭州人吧?杭州人肯定知道春二爷吧?春二爷底下干活,银子不高,但包一日三餐。诶,别怪我直言,我看你穿得挺破,肯定缺银子吧?缺银子就来了啊,jiejie叫锦雨红,你混江湖的吧?混江湖的就该知道这三字,天要下酒脸就红,听过吧?不是什么好名儿,可是个好人儿。哪,待会子你就去船头那边报道,那工头是个蛮子,凶得很,对他别发脾气,免得挨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吧?”

语欢给她念得头昏脑胀,赶巧他饿得紧,没多想就点了头。锦雨红道:“对了,你小子叫什么名,都没告诉jiejie。”语欢想了想道:“语欢。”

锦雨红大惊,刚进口的酒差点喷出来,包在嘴里倒吐不吐,骨碌碌地响:“语欢?复语欢?就是晨耀七子中最拽最有才学武功最高媳妇儿最多的复语欢?”

见她这么问,语欢只得承认。锦雨红像发现宝藏一样,把他拖到一旁:“你的事我不是没听过的,现在全天下都知道你家的事儿。人人都说,是你败了家。实际雨红姐不这么认为,你家是个大家,也不是说败就败的,是不是?但是百姓愚昧,只知道在茶余饭后找话题,你听jiejie的话,把姓换了,免得挨欺负,知道么。”

江湖上的人如何说自己,语欢心中早已有数。只是未料到传得这么快。遂改姓李,跟锦雨红一起去春二爷的船上搬东西,两大麻袋盐,仅三个铜板,还算是搬运工里费用高的。但春二爷榨取劳动人民剩余价值的本事,也不是吹出来的,偷懒一次,要被工头暴打一顿。

语欢打出生起,第一次给外人拳打脚踢,就是在这艘大船旁。苏杭两地的船,每天运来运去三四回,语欢搬东西要搬几十回,曾逃跑,却再找不到工作,只得回来继续劳动。

而且,工人的饭简直不是人吃的。

汤里常有死虫子漂在表面。开始一口不吃,汤被别的工人抢个精光。隔一段时间,把虫子夹了,扔在一旁,继续喝。到最后,抢着和大家一起喝,就是有虫子,也跟着吞下肚。

锦雨红听过语欢的事,除了表示同情,还有一点,就是对语欢及男妾的事,分外感兴趣。在她眼中,似乎男女之爱见不得光,男男之恋,才是至尊至上。

日子过得很顺畅,语欢开始学着淡忘。忘记自己曾持着扇子,穿着华衣,走在这杭州街道上,逍遥自在,大摇大摆。那一番风情,那一番潇洒,权当作是上辈子的事。

暮春初夏,江南依旧烟雨蒙胧。

这一日没有活路,语欢难得放假,自己绕着西湖边上溜达。走一走的,景色越来越熟悉,心头越来越不对劲。明知道不该走,脚却偏生不听使唤。

薄暮,细草,流水,断桥。

断桥旁,一家小店铺,店铺门口站着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