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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勇你认识吧?”“嗯?认识啊。”林清笑了,说:“他是我大哥的铁哥们儿,介绍人给我介绍你的时候,一说你在哪儿上班,我大哥就去找姜勇打听了,他还说了你挺多好话呢,原本看你这么冷淡我不打算出来见面的,可是听说你各方面都不错,我就说来看看吧。”“……这世界可真小。”郑亦嘴里嘟囔出不当不正的一句话,心想这姜勇平时大大咧咧的,口风可真紧,竟然丝毫都没跟他透露过。这时候饮料上来了,桌子上多了一杯东西,有助于郑亦缓解压力,他喝了一口,冰凉的液体渗入喉咙,没想到并不是想象中的味道,竟然甜的发齁,他皱皱眉头,便不愿意再喝。林清似乎是个健谈的姑娘,人也挺直爽,她又说:“哎,显然你也没把这次相亲当回事儿。”被戳中心事的郑亦的脸刷的红了,他低下头,说:“最近工作太忙,没心思琢磨别的,我都已经很长时间没好好休息过了。”“看来在你心中,工作比什么都重要。”郑亦苦笑道:“没办法,身在其职,总要负起责任来,我也想每天到单位就喝茶看报纸啊。”林清又习惯性的别了下头发,然后指了指郑亦的口袋,说:“是不是你手机在响?”这个时段,郑亦最怕电话响,他因为相亲产生的紧张情绪以致于忽略了电话的声音,他掏出手机,低头看了一眼,心脏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儿,这电话不是别人来的,而是他的领导李大为。电话接起来,李大为嗷的一嗓子就吼开了,原本说话就像唱歌,现在变成了男高音:“郑亦,我不管你在干什么!赶紧给我滚回来,丁家堡镇的山泉庙北山失火了。”“哦哦哦。”郑亦接到这个电话,原本以为是他们镇着火了,一听说不是,一下子松了一口气,连说了三个哦。只是因为山泉庙北山与常春镇的南沟村接壤,如果风向作祟,火很快就会蔓延到常春镇范围。而且今年区里搞了个联动机制,常春镇与丁家堡镇是联动单位,不管哪个乡镇着火,联动单位都要派兵救援。“哦什么哦,我带人带设备先过去,你赶紧给我过去,出事儿你负责。”“知道了,李镇。”好在李大为也是在林业工作过的,上山救火指挥是一把好手。他赶紧站起身就要走,都忘了他的相亲对象林清就坐在对面呢。“你干吗去?”林清也站了起来。郑亦意识到到对面还有个人呢,他不好意思的说:“单位有急事儿招我回去呢,啊,账我来结,要不你再坐会儿吧。”林清哼了一声,反倒是她先拎着大衣气鼓鼓的走了。郑亦苦笑摇头,在桌子上拍了五十块钱,小跑着出去了。郑亦出门便看见林清伸手拦了辆出租车,头也不回的上车走了。好的,相亲宣告失败。也正撞了他的下怀。第10章郑亦开着车奔驰在通往丁家堡镇的公路上,这条路的路况并没有去常春镇的那么好,路面上全是被大型拉土车压出来的深深浅浅的坑,一路给他颠得够呛,他还得给防火队的队长吴平打电话了解队员的集结情况,说话的声音都是抖的。吴平办事儿稳妥,即使他没在,也把防火队的人员安排的井井有条,一部分人留在镇里,剩下的全都去丁家堡救火。郑亦放下心来,加大了油门,一路往山泉庙的方向开。快到的时候,郑亦接到了老妈打来的电话,只听耳机里传出来的声音恨不得变成一双手狠命的拧他的耳朵,平时温柔的声音也是狂暴不安:“郑亦,你个小王八蛋,我让你去相亲,你怎么扔下人就跑了?啊?”“妈,我这儿单位突然有事儿,丁家堡着火了,我们得去救火。”“郑亦,你就唬我吧,丁家堡着火跟你有什么关系?”“我们不是联动吗?”郑亦无奈地说。“联什么动?联个屁动!”郑亦觉得自己老妈是生了真气,于是便问:“你张阿姨说人家姑娘到家就哭了,还说你太不是东西。你说你,你给我长点脸不行吗?”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合着这林清还中央戏剧学院毕业的啊,在他面前表现得挺淡定的,自己也没把人家怎么着,怎么一到家就哭了呢。郑亦不说话,褚红霞又骂了他几句,接着定下了结论说:“你非得让我cao心死。”声音是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妈,我自己这不挺好的吗?而且我也没那闲功夫谈恋爱,哎,我先不跟你说了,我到地方了。”褚红霞发泄完了对儿子的不满,又变回到温顺和蔼的母亲形象,对郑亦说:“小亦,你上山救火小心点儿。”面对善变的母亲,郑亦只好苦笑,说:“好好好,妈,我知道了。”挂掉电话,郑亦抬头看远处的山上,山火冒出的烟已经将半边的蓝天给掩盖住了,看起来这火着的是要比他想象的还大。他又把车子往前开了一段,在上山路口处停了下来。此时,路边已经停了好几辆橘红色的森防车以及红色的消防车,看起来丁家堡镇的联动单位都派人过来增员了,只是郑亦没找到他们的人。不远处区森林派出所的那辆喷涂着公安的白蓝相间的吉普车成功吸引了郑亦的注意,怎么?区里都来人了?这形势可太不妙啊。他正想着,手机又响了,是李大为的电话,郑亦问了李大为的位置,下车后便深一脚浅一脚的沿着崎岖的村道往前走。走了能有两三百米,终于在一棵树下看见了身穿迷彩服的李大为,李大为的身旁还站着一个人,这个人不仅让郑亦停住了脚步,甚至连呼吸都停住了。这大概是他和白贺炜分手多年后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相见了吧,虽然他听说白贺炜接任了区森林公安派出所的所长兼任区林业局的副局长,可他怎么都没想到相见会来得这么快,会是在这种场合。白贺炜也穿着迷彩服,双手背在身后,和李大为有一句没一句的交流着什么。他依然如以前那般高大挺拔俊朗帅气,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只有更加成熟的气度,这反而让他更加吸引人。郑亦一直都觉得白贺炜整张脸上最好看的是鼻子和眼睛,而现在,他觉得,白贺炜整个人都特别的好看,特别的顺眼。完了,郑亦终于开始懊恼自己为什么去相亲为什么不穿一身合适的衣服,又或者去剪个头发也好,至少别以这么邋遢、形象的样子见他。可终究为时已晚,自己早已没了大学时能撑得住场面还算青春飞扬的样子了,虽然镇里的同事都说他看起来挺老实稳重的,可是他心里清楚,这就是社交性的夸赞而已,不能当真。自信就像是储存在气球里的空气,被凭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