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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王。”“这不正好?”寇秋说,“王富强!”透着股nongnong的乡土踏实肯干的气息,一听就非常靠谱!系统恨不能以手掩面。一袭艳红纱衣的吞龙斜靠在门框上,神情也似笑非笑,手指间风情万种搅弄着一小撮头发,“我?王富强?”他薄唇微启,从中吐出一小口芳香的气息,就喷在寇秋面颊上。那气息像是活的,久久消散不去,含着似尽未尽的缠绵之意。“这个名字,有哪里配我了?”“......”好吧,寇秋心想,他的确是不太会起名字。被吞龙无情地否决之后,寇老干部站在大厅内,幽幽道:【他这是在为难我。】一起就是几十个名字,还得好听易记,和谐正能量,这不是件容易事。系统说:【我倒有个主意......】它的话音还未落,却骤然听到了敲门声。这声音不疾不徐,杂役忙奔过去打开门,只见另一人踏进来。“吞龙含瓶呢,”他含着笑道,“不是说好今日去看大军还朝的么?”他着了素衣,唯有底端用银线细细绣了暗纹。这样一步步踏来,那底部的纹路也随着骤得一明,骤得一暗,倒像是真的活过来的祥云,就在他的脚部沉浮。这便是隔壁的朗月公子,当今小倌中排名第三,当真气度不同寻常。寇老干部说:“你的名字真好听。”朗月步子一顿,随即笑道:“多谢柳老板夸奖了。”只是心头不禁暗暗纳罕。又不是初次相识,怎么突然夸赞起名字来?而且还是用这样炽热的眼神,好像自己是占了多大的便宜似的。殊不知寇秋正在心中与他的崽抗议,【同样是这行的,为什么隔壁的名字就这么正常?】清风朗月,文雅又好记!系统说:【因为我们比较直白?】......直白个鬼。寇秋心想,说起来真是悲哀,人家的名字听起来就像大家公子,而我想出来的名字就像是村头刘壮实,土的让他这个社会主义接班人都没眼看。再这样下去,直接叫一娃二娃三娃四娃得了,凑齐馆里头二十八个,足够把蛇精打死四回了。第66章南风馆从良记(二)(伪更捉虫)含瓶听见了唤声,匆匆应了,忙拉着吞龙向外走。他本已走出门外,迟疑了下,脚却又收了回来:“爹,不如和我们一同去吧?也当散散心。”吞龙把肩上艳红的斗篷揽得更紧了点,冷笑一声,“散心?”含瓶轻轻拍了拍他,仍旧扭头,满含期待地望着寇秋。寇老干部想了想,也跟着迈动了脚步,“那便去吧。”含瓶登时大喜,忙让馆中小倌又送下来一席白狐斗篷,将寇秋罩住了。宽宽大大的帽檐旁,一圈白狐毛蓬松而轻盈,轻而易举将这寒冬的寒气抵挡在了外头。城中聚集的百姓不少。天上不知是何时飘了雪,却仍旧有不少人站在路两畔,踮起脚尖张望。他们肩上头上都落了白,含瓶打着纸伞,不禁笑道:“这么一看,倒是一群白头翁了。”寇秋的脑海中立刻出现了一堆叽叽喳喳的鸟雀。一旁的老头还举着扎满糖葫芦的杆子,也跟着踮脚,再三朝北面张望。大军自北面战场还朝。来迎接的百姓中,有不少仍是妙龄女子、千金小姐。她们并不能随意抛头露面,于人群中拥挤,就在街道两旁茶楼饭馆中寻了位置,随意点上几道点心,于窗口处时刻张望。登高而望远,她们倒是第一个看见的,因而远远便惊呼道:“来了!”人群开始sao动,果真看见两排小兵先跑着过来,堵在了百姓面前,禁止他们再继续向前挤动。寇秋的眼中照进了一片森亮的寒光,像是一块白茫茫扯开的布。待他眨眨眼,这才发觉,那并非是什么布料,而是士兵们身上的盔甲折射出的光。本朝不安宁,常有外忧,外敌在边境处烧杀抢掠无所不做,早已成为心腹大患。这次领军的仇将军带着二十万大军打了胜仗,一路打至对方老巢,可谓是令城中百姓扬眉吐气。大军虽有二十万,能进城的却不过只有数百。他们身上仍旧沾着尚未完全消退的血气,看向旁人时,眼底就像蛰伏了一只随时准备扑上来进攻的豹子。最当中的士兵小心翼翼抱着一个红木匣子,就走在飒飒飘扬的将旗下。卖糖葫芦的老头伸长了脖子,半天才神神秘秘地转过头,与一旁的寇秋几人道:“那个,只怕便是那单于的头颅了。”他啧啧了两声。“仇将军当真是不同凡响,硬生生逼着那帮贼子改朝换了代!如今这朝中,已经没人能和他匹敌了——不过,仇将军呢?”不止他,其他百姓也在引颈张望,等候着这位帮着朝廷一雪前耻的传奇。然而等了许久,反倒是另一道赤色身影匆匆驾着马穿过人群,从相反的方向来了。含瓶一眼便瞥见了那身影,脸色便先变了。他手上拽了一把寇秋,低声道:“爹,咱们还是先去店里面坐坐......”寇老干部诧异地望他一眼,却并未动。“怎么不等大军走后,直接回去?”含瓶咬了咬嘴唇,声音放得更柔了些,“爹......瓶儿有些不舒服。”他这个自称一出来,寇秋的脸色就控制不住地变了。不!别说名字!“为什么走?”吞龙挑高了眉,眼中满是嘲讽,显然也看见了含瓶瞧见的人,“他能躲一天,还能躲一辈子?”寇秋从他的口中听出了别的意味,顿了顿,随即顺着方才那马的方向看去。果真便是原主记忆中的男孩儿。状元郎生的端正,皮相极好,温文儒雅。眼下胯下一匹枣红骏马,已然奔至军前,拱手相问:“沈翰修来迎仇将军。敢问将军何在?”最前面的将领也认识他,忙回了一礼,“沈状元。”又答:“将军怕惊扰了百姓,跟在大军之后。”沈翰修淡淡一笑,赞了一声,便向一边退避开去。军队继续前行,渐渐地,末端那一骑映入了眼帘。那是匹周身乌黑的马,一身皮毛油滑光亮,唯有四只蹄子并额前一块是雪白。马生的强骏,马尾甩得也极有力,一看便知非凡品,只怕有日行千里之能。而马上之人也堪与这骏马匹配,盔甲上一点红缨飘动,身后玄色披风飒飒,面如朗玉、目似寒潭,竟像是一把刚从鞘中拔出的寒刀。落雪渐大,他漆黑的眼睫上头也落了几片零落雪花,却仍旧眉目不动,只淡淡用着力道拉着手中缰绳。此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