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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all同人]4/和修的记忆

      鬼凤一身红衣,灵力主火,唐禹哲不知道鬼龙和鬼凤见过面没有,不过可以确定,他们相互之间该看得到。

    原本他们要多留几日在明城,不仅仅是汪东城唐禹哲还想多待在一起玩会,也是吴尊还想多吃几日天涯茶馆的点心。

    可惜京城一封密报,吴尊必须要起身回京,而汪东城也还是要继续跟着吴尊,为了他的愿望,为了大斐的天下,汪东城能做到离开,但不愿意。

    唐禹哲于是叹气,他不信命,汪东城也不信,但面对可以预见的灾祸,那人却偏偏不躲不避,只是为了他的道。

    那么全天下最会念经的和尚来也没用。

    他意已绝,就是走上绝路,也不会回头。

    送别汪东城的那天,唐禹哲把鬼凤簪在头上,他听到那道声音笑他。

    【这么舍不得,为什么不把他留下。】

    唐禹哲默不作声,只是站在明城的城门,看着那架马车远去,淡青色衣衫的青年坐在车夫的位置,帷帽揭开,露了一个热烈笑脸。

    明城的太阳总是更加明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

    唐禹哲看到阳光像丝线,拉扯在青年的身上,也牵引在自己的身上。

    他们的少年时光太深刻,以至于唐禹哲本可以,却舍不得困住青年。

    他是那一日雪山下的少年,是和他一同行走江湖的至交好友,是站在如墨的凌晨舞一根树枝的天下第一。

    他们之间不要那么残忍,哪怕这种仁慈也化为一种软刀子,割到天涯堂堂主的唯一软弱,那也无所谓,汪东城开心,那便是不错的。

    如果他要选,那就让他去,如果谁要阻拦,那就杀了谁。

    汪东城没杀过人,唐禹哲便代他去杀。

    再次路过望月关,青年抱剑在怀,鬼荣刀在腰间。

    月已出,浮云寂寥,冷雨似的投几缕月光在山巅,而青年坐在马车上,向那里看,身后尊贵的二皇子殿下问他:“想上去看看吗?”

    登顶望月关,虽然困难,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汪东城笑着摇摇头:“还有正事呢,往后有机会,我一定来。”

    人去或不去,那山就在那里,总比人长久,一辈子总能找到一个机会去的。

    “这次离国朝贡,来势汹汹,听说那位王子殿下带上了他们部族中最剽悍的勇士,想必是早有准备。”

    吴尊转头看向那个从未杀过人的天下第一:“其他的我并不担心,可你不下杀手,他们却是不一定,大东,你要小心。”

    那把夏天在青年怀中,只肩膀稍微一抖,便抽离剑鞘,露出一截银白的剑身,反射了月光的亮,有些杀气凛然的凉气。

    “放心,你还是好好担心他们在比文里耍赖吧。”

    回了京城的日子,和去天涯堂之前没什么两样,只是某个不起眼小茶馆的座上宾多了一位,正是二皇子殿下身边那位常戴帷帽的神秘客卿。

    最近京城值雨季,雨水一连串地落,落得那些离国人简直恼火,在大街上常常听到那些听不懂的鸟语吱哇乱叫。

    汪东城倒不讨厌这些雨,离国朝贡的进程也差不多了,果然提起来了要比斗些东西,那些文的,汪东城不用在乎,关键是武。

    离国王子带了十二勇士,据说个个力大如牛,勇猛过人,朝廷正卯着劲找武林高手,二皇子殿下这边,这位天下第一自然是早早被上面那位天子知道了的。

    本来圣上就最为宠爱和看好吴尊,对于汪东城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给他当侍卫,也并没有阻拦。

    窗外雨声渐大,水汽渗进窗棂,青年睡在榻上,双目微闭。

    雨丝一点一滴落下,汪东城感到指尖泛一点微微冷意。

    青年人还记得少年时期,不会常常回忆,但有时触景生情,总也还很快就想起来一些过去,比如曾经有一次下雨。

    他捡到一个少年,那人和他同岁,同样的眼角一颗泪痣,于是他带走了那少年。

    别说家徒四壁,汪东城连个家都没有,那时唐禹哲才刚刚育出鬼凤,并且也是第一次使用鬼凤,威力巨大,汪东城醒来的时候,他们躺在一片湖水之中。

    据说那一年,干涸的雪山河某支流都丰沛起来,简直风调雨顺。

    唐禹哲昏迷不醒多日,他便带着唐禹哲四处求医,谁曾想求着求着,居然又多了一个需要医治的。

    好在那少年病得不像唐禹哲这般玄之又玄,只是些较重的皮rou伤,还没伤及根骨,是万幸。

    汪东城又想起来,那个时候可惜还没遇见辰亦儒,不然凭借公子儒的一身医术,他也不至于去卖艺赚医药费了。

    那些日子唐禹哲还记得,只是不太愿意提起来,好像天下第一曾经街头卖艺过,有些辱了他的名头似的。

    反正汪东城自己不在意,偶尔想起来,也觉得颇为有趣。

    街上有胸口碎大石的,有徒手举石锁的,有舞刀弄枪的,汪东城想了一个有特色的,他可以命题而起舞。

    后来修炼了一些时日,鬼荣和夏天的实体都凝聚了起来,日渐夯实,鬼荣的表演一向更受欢迎,毕竟它的样子就更引人注目一些。

    所谓“命题”,就是观众可以当场点出一个题目,而汪东城依据该题目而现场编出一套身法,或舞剑,或耍刀。

    有一个眼睫毛浓如鸦羽的人,点了一个字——雨。

    他举起来手里那把纤细而不失吊诡的剑笑着:“它叫小雨。”

    于是汪东城抽出夏天,那一刻他看到天上日光渐灭,乌云浮动散开,而天上金色却透过每一个它可以穿越的缝隙,降落到人们的面前。

    雨终于下了,并且比今天还要大,一点不像“小雨”。

    那时候他还没失去父亲,他还没买很多件红衣。

    他穿一身发白的淡蓝色短衣,夏天握在手中,雨水滴落,视线很重,但夏天轻盈。

    汪东城长舒一口气,看到乌云满布的天空,一道紫色的雷刺破而出,那是全天下最尖锐的一把利刃。

    雨停了的时候,汪东城拾起那“小雨”的主人放在地上的银子。

    就是这一天,他捡来的那个少年,终于退烧了。

    和他有一样泪痣的少年,眼角微微下垂,看起来极会爱人。

    他看到一身湿透的汪东城,想要爬起来感谢的,却浑身酸痛无力,瘫倒一阵,又要爬起来了。

    汪东城干脆脱下衣物,他一向信奉“大丈夫不拘小节”来着。

    湿淋淋的发贴在汪东城脸颊,床上的少年低下眼眸。

    他说:我是修,愿意用一生守卫你。

    雨水落在谁的指尖,未曾惊扰少年的诺言。